校长办公室

西南交通大学院长工作例会制度

作者:     校长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3-05-15     点击数:

为进一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工作实效,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院长工作例会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院长例会参加人员为校领导和各学院院长,根据议题内容请有关党群部门、职能部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会议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主持。

院长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第一周星期三下午召开。特殊情况可根据议题内容和校领导时间召开。

三、院长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布置、落实和督查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听取学院对学校重要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会议的议题范围为学校的教学、科研与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资源配置与条件保障等工作。

四、院长工作例会的议题由副校长提出,校长办公室汇总报校长审定后列入会议议程。

五、院长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拟请本单位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其他副职代为参加会议的,需书面向校长请假并征得同意。

六、为了保障院长工作例会顺利的召开,校长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及会议中的服务工作,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撰写会议纪要及相关会议新闻报道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