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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社论:让践行宪法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

作者:     党政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8-12-10     点击数: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成为第一热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宪治国是法治的要求,也是历史的明证。制定和实施宪法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不懈奋斗、争取民主、走向共和、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复兴的美好愿望和长期追求,这一愿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后才得以变为现实。

实践告诉我们,无论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时期,我国宪法的发展相沿不辍、历久弥新,见证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又一个奇迹,集中体现着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确认着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最为强大的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尤其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对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一部与时俱进的宪法,只有内化于心,才能外化于行,才能在全社会释放出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才能充分发挥治国理政总章程的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坚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始终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把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的水平。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要全面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要扎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积极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讲培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要善于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要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要坚持宪法教育从娃娃抓起,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让宪法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头脑中扎根。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要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活动中的作用,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法治的尊崇源自内心,信仰的力量无比强大。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坚定不移的捍卫者践行者,让践行宪法成为新时代全社会的行动自觉,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宪法保障!